「基」的議員──陳志全

甫進入立法會議員陳志全(慢必)的辦公室,一幅搶眼的大相片映入眼簾。相中慢必同樣身穿彩色上衣,相片卻被調成黑白,把彩色壓得灰調。彩色的彩虹旗象徵同性戀,身為同性戀者的慢必,他的彩芒如何在黑白的環境下顯現?

 

「我沒有跟女孩子過拖。」

 

慢必小學時就自知是同性戀,讀書時期,都是男生喜歡女生,童話故事都是這樣,但他自覺不同:「我喜歡收集男明星的相片,我會剪下來。」他對於自己性取向並不困擾,反而感到孤獨:「如果這世上只有我一人(是同性戀)怎麼辦?後來知道不會,但又有一個問題:我不知道對方是不是?」

 

自大學一年級第一次拍拖,慢必都會帶男朋友回家過節。家人從來未跟他認真討論過這事。筆者問及,是否如林鄭所謂「不言而喻?」,慢必不禁笑了起來,「也不算,很多家長不想面對。你帶同一個男生回家吃飯十年,他們會覺得你們是好朋友,但當你一天說他是你情人,他們未必接受到。現在大家是心照啦。」

 

慢必只有一個妹妹,身為獨子理應傳宗接代,他眉頭一怔,略帶黯然:「爸爸十多年前過身,媽媽現在也常說想抱孫,但沒給壓力。」他坦言「想生的話也能」,可以到外國找代母、試管,但只限於想像,「現在感覺不大」。原來一套法國紀錄片影響了他,內容講述兩個男人找代母,生了一對孖胎,接著照顧的情況,「我最深印象的一幕是他們在照顧嬰兒,『揦手唔成勢』。我明白不是一念之間就要生,因為責任非常重大,你要很有承擔才去做。」

 

我沒有對不起選民

 

慢必當選後「出櫃」,惹來非議,有人直指他欺騙選民。如果時光倒流到選舉前,他會不會先出櫃?「我不會主動出櫃,如果有人問我,我會坦白。其實我從來沒入櫃,我身邊的朋友同事,全部都知我性取向。而選舉期間,我不認為候選人要報自己的性取向。如果候選人是異性戀,他會否自報?所以我不覺得對不起他們。」

 

身為立法會議員,慢必說會爭取同性戀權益,變性人W案件後,他亦忙於婚姻條例的修訂:「權我會爭取,婚姻權、收養權,無論我想不想要,但都是公平來說,我會努力爭取。」一個議員的力量有限,但如果慢必成為行政長官呢?慢必笑著說:「我會修改婚姻法內有性別色彩的詞語,例如「男女」、「父母」,變成「人」、「伴侶」等。」

 

同性戀仍非主流,一個同性戀的議員,本身已受著較大的輿論和媒體壓力。慢必眼見社會對同性戀的壓力,他沒有退縮,反而坦白承認,努力爭取權益。「同性戀我不覺得是污點,所以我不會隱瞞,但我也不覺得是賣點來宣揚。但我希望用四年時間來改變你的想法──一個「基」的議員,一樣可以為大家爭取想要的事,一樣是個好議員。」慢必凝望牆上的照片,仿佛希望有一天,同性戀的彩色能衝破黑暗,煥發光芒。

 

(記者 麥朗謙報道)